一)樹木的分類
樹木分為針葉樹和闊葉樹兩類。
針葉樹,如杉木、紅松、白松、黃花松等,樹葉細長,大部分為常綠樹。其樹干直而高大,紋理順直,木質較軟,易加工,故又稱軟木材。其表觀密度小,強度較高,脹縮變形小,是建筑工程中的主要用材。
闊葉樹,如樺、榆、水曲柳等,樹葉寬大呈片狀,大多數為落葉樹。樹干通直部分較短,木材較硬,加工比較困難,故又稱為硬(雜)木材。其表觀密度較大,易脹縮、翹曲、開裂,常用作室內裝飾、次要承重構件、膠合板等。
(二)木材的分類
木材按用途和加工的不同,分為原條、原木、普通鋸材、特種用材和木質人造板材等類型。
原條是指已經去皮、根、樹梢的,但尚未按一定尺寸加工成規定的材類。
原木是由原條按一定尺寸加工成規定直徑和長度的木材。又分為直接使用原木和加工用原木。直接使用原木用于屋架、檁條、椽木、木樁、電桿等;加工用原木用于鋸制普通鋸材、制作膠合板等。